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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3-06-06 10:09 更新时间: 2024-05-08 10:0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在我国,广播电视节目需要取得制作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制作和播出。制作许可证办理涉及一些重要的事项,以下是需要注意的内容:

事项说明
申请资格申请人必须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机构或单位。个人不能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申请时间申请人需在节目制作前至少一个月到广电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节目计划书、制作人员名单等。
审核过程广电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许可证有效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和审核。
许可证使用制作许可证只能用于制作申请时所列明的节目,不得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

以上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的注意事项。申请人在办理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顺利取得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4.调档的公司章程,

  5.3个广播电视相关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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